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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根据现有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地方标准结合镇江市芦笋生产实际条件与生产水平而制定。旨在开发无公害芦笋产品,加强无公害芦笋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出口创汇。
本标准依据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和我省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方面的标准,规范了芦笋生产的相关技术,有利于减少芦笋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控制超标。
本标准作为指导与规范镇江芦笋生产操作的依据。
本标准参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扬中市农林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扬中市蔬菜技术指导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红霞、郭怀保、朱建军、曹德明。
本标准于2003年10月28日首次发布。
无公害农产品 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品种选用、育苗技术、大田定植、笋园管理、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镇江市无公害芦笋生产,沿江地区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2/T 343.1—1999 无公害农产品(食品)产地环境要
DB32/504—2002 无公害农产品肥料要求
DB32/T 343.2—1999 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生产技术规程
D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的农、林、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
3.2 有毒有害物质指的主要是有机氯、有机磷、氟化物、六六六、滴滴涕、硝酸盐、重金属和人体病原微生物。
4 环境要求
4.1 无公害芦笋的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DB32/T 343.1—1999中4.1、4.15、4.6的规定
4.2 选择地势平整,灌排便利,日降雨量100mm以上不积水,地下水位在80cm上下,形成相对集中,具有区域种植优势未栽种过田块作为生产基地。
4.3 实行专业基在种植芦笋品种,做到一区一品。
5 品种选用
5.1 芦笋的优良品种要求是高产优质,植株抗性强,嫩茎抽生早,数量多,肥大,粗细均匀,先端圆钝而鳞片包裹紧密,较高温度下也不松散,见光后呈淡绿色或淡紫色。
5.2 绿芦笋还要求植株高大,分枝发生部位高,笋尖鳞片不易散开,色深绿。
5.3 日前我国栽培的芦笋主要有以下几种:玛丽·华盛顿500号、加州800(Uc800)、加州72、加州157。
6 育苗技术
6.1 选种
6.1.1 芦笋为多年生作物,一经种植采收期少则10年,多则15年因此品种选择必须慎重,不可将一般生产田中是株上所结种子采下种植。
6.1.2 在大面积栽种前要进行引种试验。 6.2 苗床选择,选透气良好,土壤肥沃,地势平坦,土层深厚,且灌、排水方便畅通。
6.3 苗床制作
6.3.1 苗床规格:轮宽130cm,沟宽50cm,沟深30cm。内外沟配套、灌排畅通。
6.3.2 苗床面积:苗床与大田比为1:8~1:10。
6.3.3 培肥床土:每667平方米苗床施腐熟家杂肥3000kg,25%三元复合肥30kg,播种后浇人畜粪3000kg盖籽。
6.4 播种育苗
6.4.1 稀播匀播:播种前应进行发芽试验。以90%发芽率为依据,每667m2床播种1.5kg。为达到播种均匀,一般每隔3cm~5cm播1粒种子。
6.4.2 苗床水管:旱天每隔7d~10d浇水一次,要浇水到出苗为止,或播种完毕之后,在畦面盖一层稻草或麦秸,以减少土壤水份蒸发及防止雨后土壤板结。
6.4.3 苗床追肥:追肥每667平方米可用0.4%浓度的尿素3kg~5kg或人粪尿500kg~1000kg,每15
d~20d追肥一次。
6.4.4 病虫防治:苗期主要地下害虫有地老虎和蝼蛄啃食幼苗,地下害虫可用毒土毒杀或用毒饵诱杀。一般选择晶体敌百虫泼浇,或地虫杀星。
6.4.5 育苗期3月份~5月份,一般出苗后2个月左右,秧苗相互间已经不拥挤,即可定植大田。定植前2d~3d施好起身肥。每667平方米用10kg尿素兑水浇水。
7 大田定植
7.1 大田准备
7.1.1 结合施用基肥,采用深翻旋耕,深度为6cm~8cm。连阴雨天可采用先开沟、再移载。
7.1.2 定畦开沟,畦宽为250cm~300cm(包含畦沟),每畦有竖沟,沟深30cm;每2500cm~3000cm开挖一条腰沟,沟深40cm~50cm;田间开好围沟,沟深50cm~60cm;一方芦笋田开挖一条总出水沟,沟深70cm~80cm。
7.2 定植
7.2 .1 定植时间:如果在3月~4月份播种育苗,5月~6月份即可定植。如用苗床育苗,春天播种至秋末冬初,经过一年的生长,地上部茎叶开始枯黄,转入休眠阶段。此时可开始定植,只要地面尚未封冻至迟要在2月~3月份以前,新芽未萌动时定植完毕。如用营养钵育苗,出苗后2个月左右,秧苗60cm即可定植。
7.2.2 秧苗选择:一般一年生秧苗肉质腿20条左右为大苗,如果秧苗充足用大苗,淘汰小苗,数量不多,则应大小苗分级定植。
7.2.3 定植密度:密度大小与栽培目的,土壤肥力高低,要求笋园生长年限,以及品种的高矮,发棵大小等都有密切关系,当前趋势都倾向密植。行距为120cm~150cm,株距30cm,每667m2平方米可栽1480株~1850株。
7.2.4 定植方法:当天起苗当天定植,起苗时尽量挖深,减少肉质根的损伤,定植时要将定植沟底部分作成龟背形,使肉质根分散向各方向,以便吸收根长出后能与土壤密集,吸收养分。
7.2.5 栽植深度:芦笋鳞茎盘最适宜在15cm左右的地层中生长。深度为12cm~15cm。
8 笋园管理
8.1 灌水排水:芦笋在生长过程中,特别是干旱季节。每隔7d~10d灌水一次,夏季高温应在天凉,地凉,水凉时灌溉,切勿中午高温时灌水。雨季清沟排涝,做到雨停无积水。
8.2 合理施肥
8.2.1 肥料使用应符合DB32/T 343.2—1999中第5章的规定。
8.2.2 成年笋园要求1000kg/667m2产量水平的田块施纯氮不得少于100kg。N:P:K比例为1:0.25:0.8~1。有机肥、磷肥在冬季休眠时根部30cm~50cm处开沟施入。采收前每隔15d每次尿素10kg,采收中期,配成0.2%浓度进行根外追肥。
8.3 中耕除草:芦笋在生育期间要进行2次~3次除草1次壅土,采收期间要及时除草。
8.4 病虫防治
5.4.1 茎枯病。清洁田园,控制发病条件增强植株抗性。延长采收期,定期使用药剂预防,如波尔多液(硫酸铜1:生石灰石:水150~200),发病初期用10%世高1000倍或75%达乐500倍液喷雾。
8.4.2 立枯病。主要是土传病,避免连作,选用抗病品种,减少根损伤,加强田间管理;或见病后,用10%世高1000倍液喷雾。
8.4.3 根腐病。避免先用桑园,果园栽培芦笋,及时排水,发现病株用退菌特或石灰水灌根。
8.4.4 褐斑病。主要危害幼龄株,种子消毒用甲基托布津800倍液浸种24h,注意排水,早喷勤喷杀菌剂。
8.5 虫害防治
8.5.1 斜纹夜蛾、银纹夜蛾、番茄夜蛾以幼虫啃食嫩茎叶7月~8月危害猖獗,防治方法糖醋液诱杀成虫,用5%卡死克1500倍液喷雾防治。
8.5.2 甲虫类,主要啃食茎叶,应及时用48%乐斯本800倍液喷洒。
8.5.3 地下害虫类,主要有地老虎、蛴螬等,可用糖液诱杀或用毒土诱饵诱杀幼虫。
9 采收
9.1 采收方法
9.1.1 新笋粗度达到0.8cm以上,发现符合标准的嫩笋用手或采笋刀平地面将笋采下即可。
9.1.2 在春季开始采收20d~30d后,根据株龄及长执保留2根~4根粗壮的笋不采,使长成枝条,即为母茎,延长采收期。待母茎长到100cm~120cm高时进行摘心。
9.2 分级
芦笋根据长度和直径分为三级:
一级:长度17cm~22cm,直径1cm以上,笋尖形态完整良好,呈绿色或浅绿色,无开裂、畸形、空心、病虫危害及其他损伤无感硬粗纤维组织。
二级:长度和直径略低于一级品。
三级:茎长8cm以上,直径1cm有轻微弯曲,畸形或开裂。
9.3 贮藏保鲜:在采收过程中,不但要用湿布覆盖遮光保湿,而且应在6h内及时送往工厂或市场或采用保鲜措施,用冰柜或冷库存放。芦笋嫩茎的冰点为-0.6°C,低于这个温度嫩茎将会结冰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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